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钠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本次碳酸钠采购数量为年度暂估数量,控制总量约为4300吨。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分批次送货。(单批次接甲方通知3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坛镇乡堡子塘村。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碳酸钠或纯碱的供货合同(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
3.3其他: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凡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2月10日09:00到2025年3月3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2月10日09:00到2025年3月3日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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