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能源公司2025年-2026年风机大部件吊装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广东公司2025年-2026年风机大部件吊装工程框架协议采购。
2.2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南澳风电场、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饶平风电场、广东省陆丰市陂洋镇汕尾风电场、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雷平风电场、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红卫风电场。
2.3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下属5个风电场风机大部件吊装工程,包括南澳风电场MW级以下风机大部件吊装:华能南澳风电场牛头岭项目18台麦康NM750风机、青澳项目52台维斯塔斯V52-850风机和东岛项目21台运达WD49-750风机;饶平、雷平风电场明阳MY1.5s-82/65风机大部件吊装:饶平风电场22台明阳MY1.5s-82/65风机、雷平风电场66台明阳MY1.5s-82/65风机;雷平、红卫风电场明阳MY1.5sL 89/80风机大部件吊装:华能雷平风电场33台明阳MY1.5sL 89/80风机、红卫风电场33台明阳MY1.5sL 89/80风机;汕尾风电场明阳MY2.0s-104/85风机大部件吊装:汕尾风电场50台明阳MY2.0s-104/85风机。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风机的齿轮箱、发电机、叶片、主轴、变桨轴承、机舱等大部件吊装和调试。
2.4工期:本框架协议以每次风机大部件吊装工程价格结算,根据实际发生风机大部件吊装项目和金额另行签订合同。本次框架协议公开询价为空订单询价,不承诺确定的工程量。合同总金额不超过350万元,到限即自动终止,有效期2年。当签订合同总价累计达到350万元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后续合同关系。报价需按设备型号及吊装部件分项报价,并最终形成框架协议。本项目价格为固定价格,采取包吊车进场道路平整协调、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形式。所需材料、工具设备、人力、交通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安排供应。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吊车进场道路平整协调、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含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0台风电机组或大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叶片、发电机、轮毂、齿轮箱、主轴、传动链、机舱等)吊装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范围页、签订事件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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