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范围包括辖内浩来呼热和乌兰布统两个苏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6°31′-117°23′,北纬42°27′-43°8′之间。
本项目招标范围对应的概算金额为18073.14万元,划分为2个标段,共计245221.7亩(本项目所述面积,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垂直投影面积)。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成果巩固提升、退化草原修复、小型水利设施,项目辅助措施及工程(包括沙化土地风蚀破口区域局部土地平整、灌溉措施、抚育管护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水设备、管线、灌溉用水、围栏、沙障材料、乔灌木、灌草籽、肥料等全部施工所涉及的材料)的采购供应、检测、施工、项目管理、验收及建设工程全面管护服务等内容,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1标段:总面积115921.8亩,概算金额约为9086.15万元。其中,2025年度治理面积76424.40亩与48处小型水利设施。2026年度治理面积39497.40亩与13处小型水利设施。
第2标段:总面积129299.9亩,概算金额约为8986.99万元。其中,2025年度治理面积53771.60亩与47处小型水利设施。2026年度治理面积75528.30亩与12处小型水利设施。
各标段工程量划分情况详见下表1:
表 1 项目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单位: 亩、处、延米
标段 |
治理模式 |
治理措施 |
面积(亩/延米/处) |
|
2025年度工程量 |
2026年度工程量 |
|||
第1标段 |
一、裸露沙地综合治理 |
小计 |
19660.7 |
16173.2 |
(一)复合沙障稻草+黄柳+人工造乔灌+人工种草 |
15807.5 |
0 |
||
(二)工程固沙+人工造灌+人工种草 |
0 |
0 |
||
1.复合沙障芦苇+黄柳+小叶锦鸡杯苗 |
0 |
3725.3 |
||
2.复合沙障稻草+黄柳+小叶锦鸡裸根苗 |
813.1 |
11339.9 |
||
(三)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 |
3040.1 |
1108 |
||
(四)围栏 |
496509.2968 |
36022.23486 |
||
二、退化草原修复 |
小计 |
51703.5 |
23324.2 |
|
(一)人工种草 |
4276.2 |
0 |
||
(二)多年生牧草种植示范区 |
1000 |
0 |
||
(三)草原改良 |
46427.3 |
23324.2 |
||
(四)围栏 |
13700 |
0 |
||
三、成果巩固提升 |
小计 |
5060.2 |
0 |
|
(一)复合沙障稻草+黄柳+人工造乔灌+人工种草 |
2950.6 |
0 |
||
(二)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 |
0 |
0 |
||
1.补植20 |
302 |
0 |
||
2.补植40 |
1807.6 |
0 |
||
(三)复合沙障+人工种草 |
0 |
0 |
||
四、小型水利设施 |
软体水池 |
48 |
13 |
|
年度治理面积合计 |
76424.4 |
39497.4 |
||
第1标段治理面积合计 |
115921.8 |
|||
第2标段 |
一、裸露沙地综合治理 |
小计 |
23738.1 |
19285.8 |
(一)复合沙障稻草+黄柳+人工造乔灌+人工种草 |
0 |
0 |
||
(二)工程固沙+人工造灌+人工种草 |
0 |
0 |
||
1.复合沙障芦苇+黄柳+小叶锦鸡杯苗 |
5352 |
1926.3 |
||
2.复合沙障稻草+黄柳+小叶锦鸡裸根苗 |
12785 |
12252.3 |
||
(三)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 |
5601.1 |
5107.2 |
||
(四)围栏 |
403990.70 |
47263.77 |
||
二、退化草原修复 |
小计 |
25815.1 |
56242.5 |
|
(一)人工种草 |
3820.2 |
0 |
||
(二)多年生牧草种植示范区 |
0 |
0 |
||
(三)草原改良 |
21994.9 |
56242.5 |
||
(四)围栏 |
0 |
0 |
||
三、成果巩固提升 |
小计 |
4218.4 |
0 |
|
(一)复合沙障稻草+黄柳+人工造乔灌+人工种草 |
623.4 |
0 |
||
(二)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 |
0 |
0 |
||
1.补植20 |
1468.8 |
0 |
||
2.补植40 |
1014.6 |
0 |
||
(三)复合沙障+人工种草 |
1111.6 |
0 |
||
四、小型水利设施 |
软体水池 |
47 |
12 |
|
年度治理面积合计 |
53771.6 |
19285.8 |
||
第2标段治理面积合计 |
129299.9 |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2025年至2028年。2个标段2025年、2026年分2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具体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国家验收并移交地方政府之日为准。
2025年建设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当年建设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2025年至2027年为管护期,管护期结束之日以工程通过国家验收并移交地方政府之日止。
2026年建设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6年至2028年为管护期,管护期结束之日以工程通过国家验收并移交地方政府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第1标段、第2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的已竣工或已进入工程管护期的荒漠化治理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合同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验收证明等材料,如合同和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工程专业(不包括景观绿化类和加工利用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在荒漠化治理工程项目上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并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专业(不包括景观绿化类和加工利用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在荒漠化治理工程项目上担任过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并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4)信誉要求: 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0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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