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签订食堂管理服务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羊曲水电站职工食堂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羊曲水电站生活区内。羊曲水电站海拔2600米,距离省会西宁市242km,距贵南县城50km,距离共和县97Km,对外交通方便。羊曲水电站职工食堂为1层框架结构,含后厨、职工餐厅、包间等总建筑面积1384㎡,其中后厨面积285㎡,设有3个包间,设卫生间1间,大包间设1间卫生间。餐厅集中用餐,就餐范围内职工人数约200人,每日平均就餐人数150人左右,最高日平均就餐人数200人左右。
茨哈峡水电站食堂为2层框架结构,一层为发电公司使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二层供工程建设分公司使用,含后厨、职工餐厅、包间等建筑面积1200㎡,其中后厨位于一楼,面积100㎡,设有2个包间,设卫生间1间。餐厅集中用餐,就餐范围内职工人数约50人。
1.2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2.2分公司职工食堂膳食安排及全年早、中、晚用餐供应(含节假日)。
1.2.3商务与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及非正常就餐时间加班工作人员用餐服务。
1.2.4食堂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2.5食堂环境卫生及日常保洁。
1.2.6食堂厨师、服务保洁人员管理。
1.2.7协助甲方做好餐厅费用控制。
1.2.8其他与餐饮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业务。
1.2.9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
羊曲水电站职工食堂、茨哈水电站职工食堂
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专项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一般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食堂管理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9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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