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浩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门源县浩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已由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以门政【2024】159号、门财字【2025】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2025年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街接资金和门源县浩友水泥房预制 的资金,采购人为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QHRM(询比)2025-005
标段名称:门源县浩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服务内容:完成门源县浩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成,调试运行30日以上且现场问题整改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专家评审)。
合同估算价:750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进行评价的单位或机构。
3.2具有工贸企业安全评价经历。
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查询无限制投标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供应商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出具具体的报告,但供应商需对出具的报告全面负责,如因报告造成的发包方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 (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3号楼9楼902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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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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