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各类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各类技术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 人或者与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又或者由招标人指定项目公司承继招标人与 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以招标人指示为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 招标范围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各类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范围详见各标段内容。
1.1.2 项目概况
1.1.2.1 项目地点:
光伏项目选址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 100 。 51'42.1271",北纬 35 。41'11.6925"。场址现状大部为移动沙丘,地势起伏较大且风蚀严 重,沙漠特征明显。海拔高程约为 2700m 3200m。场址区内地势开阔, 道路路况良好, 对外交通便利。
1.1.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光伏项目:
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光伏装机规模为 840 万千瓦,按照集约化布置原则,每 100MW 建设 1 座 35kV 汇集站,共 84 座。每座 35kV 汇集站经 35kV 线路接入 330kV 升压站, 每座 330kV 升压站经送出线路接入基地规划的 750kV 变电站 330kV 侧,330kV 升压站共
7 座。配置相应规模储能及调相机,项目规划总面积约 234km2。
以上最终工程量依据国家批复及设计文件内容为准。
1.2 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序号 |
标段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
工期要求 |
交货地 点 |
信息服务费 (元) |
1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壁基 地光伏 项目安 全性预 评价技 术咨询 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安全性预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编制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 新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 以国家批复为准)安全性预评价相关报 告。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取得审查意 见。 (3)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安全性 预评价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省海南州戈 壁基地光伏项目安全性预评价报告 10 份,审查意见 4 份,电子版报告、审查 意见各 1 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性 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等全部 工作。 |
青海省 海南藏 族自治 州贵南 县木格 滩 |
300.00 |
2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壁基 地光伏 项目地 质灾害 危险性 评估 技术咨 询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咨询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周边环境; (2)编制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 新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 以国家批复为准)场地的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报告。 (3)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取 得专家审查意见。 (4)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专家提 出的修改意见,完善项目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报告,取得相关审查意见。 (5)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地质灾 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6)招标方在可研评审和办理用地报 批手续时,如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方面发生问题时,须配合招标方完成整 改。 1.2.2 成果资料提交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省海南州戈 壁基地光伏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技术咨询报告 10 份,审查意见 4 份, 电子版(PDF 版)报告、审查意见各 1 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审查 等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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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壁基 地项目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 技术咨 询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通过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收集项目 所属场地生态环境、水文地质、气候气 象、地形地貌等资料。 2.编制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 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风电项目 720 万 千瓦、光热项目 10 万千瓦、升压站及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招标方 提供资料后中标方 80 日(日历 天)内完成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编制、审查及取得批复等 全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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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含储能)(具体容量以国家 批复为准)等场地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 3.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相关文 件。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完成审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 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 10 份(审定版)审查意见 4 份,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文件原件 4 份, 并提供电子版(WORD 版和 PDF 版)报告、 审查意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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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璧基 地光伏 项目洪 水影响 评价技 术咨询 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洪水影 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编制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以国家批复为准)洪 水影响评价报告。 (2)上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查,取得专家 审查意见。 (3)按照水利主管部门及专家提出的修 改意见,完善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取得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洪水影响 评价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5)招标方在可研评审时,如有关洪水 影响评价方面发生问题时,须配合招标 方完成整改。 1.2.2 成果资料提交 完成审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通过 审查后的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洪 水影响评价报告 10 份、审查意见 4 份, 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 4 份,并提供电 子版(WORD 版和 PDF 版)报告、审查意 见、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各 1 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洪水影 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等全部 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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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壁基 地光伏 项目环 境影响 评价技 术咨询 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书(表)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投标方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收集青海 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以国家批复为准)场 地的生态环境、水文地质、气候气象、 地形地貌等资料。 2.编制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 新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 以国家批复为准)等场地的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表。 |
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向中标 方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 标方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等全 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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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行现状监测。 4.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5.组织召开审查会,取得审查意见。 6.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相关文 件。 7.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完成审查后,中标人向招标方提交海南 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 10 份(审定版),审查意见 4 份、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文件 4 份,并提 供电子版报告、审查意见、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审查文件(WORD 版和 PDF 版) 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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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璧基 地光伏 项目社 会稳定 性评价 咨询服 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社会稳定性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 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以国 家批复为准)的社会稳定性性风险评估 报告。 (2)上报当地发改或维稳主管部门评 审备案,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3)按照发改或维稳主管部门及专家 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项目社会稳定性 性风险评估报告,取得相关审查意见。 (4)招标方在可研评审和办理用地报 批手续时,如有关社会稳定性评价方面 发生问题时,配合招标方完成整改。 1.2.2 成果资料提交 完成审查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 省海南州戈壁基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 估技术咨询报告(审定版)10 份、审查 意见 4 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 版和 PDF 版)报告、审查意见各 1 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稳 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查等全部 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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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南州 戈壁基 地项目 使用草 原可行 性报告 技术咨 询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使用草原可 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 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以 国家批复为准)场地的草原征占用可行 性报告,上报海南州相关县级林草主管 部门审核。 2.实地勘验,组织专家审查,取得专家 审查意见,逐级上报至林草主管部门审 批,取得缴费通知书,取得《草原征用 占用审核同意书》。 3.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草原征占 用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使 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查及 取得林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 全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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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省海南州 戈壁基地光伏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 告 10 份(审定版),审查意见 4 份, 林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原件 4 份,并提 供电子版(WORD 版和 PDF 版)报告、审 查意见、林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各 1 份。 2.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海南州戈壁基 地项目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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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璧基 地光伏 项目水 土保持 方案技 术咨询 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方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完 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光伏 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以国家批复 为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2)上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查,取得专家 审查意见。 (3)按照水利主管部门及专家提出的修 改意见,完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取得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5)招标方在可研评审、水土保持专项 验收时,如水土保持方案方面发生问题 时,须配合招标方完成整改。 1.2.2 成果资料提交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通过审查后的海 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技术咨询报告 10 份、审查意见 4 份, 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 4 份,并提供电 子版(WORD 版和 PDF 版)报告、审查意 见、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各 1 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稳 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等全 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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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璧基 地光伏 项目水 资源论 证技术 咨询服 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水资源论证技术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收集地勘、水文气象等资料,了 解勘察区地质、水文地质基本条件和埋 藏、分布特征, 提供水源的水质化验报 告,论证范围包括当地中水、地表水和 地下水等。 (2)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周边环境。 (3)编制项目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 (4)编制光伏项目预计 12 口水源井水 资源论证报告(水源井具体数量以论证 情况为准)。 (5)按照水利主管部门及专家提出的 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光伏项目水资源论 证报告,取得相关审查意见。 (6)配合甲方获取项目所需水文方面 相关资料,必要时协调相关水利主管部 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7)收集场址区域打井出水深度以及 |
合同签订生效,甲方向乙方提供 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乙方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水资源论 证报告编制、取得审查意见等全 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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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出水流量。 (8)如本项目取水方式确定以中水取 水需对接取水涉及方及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明确中水涉及方用水量和相关手 续的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省海南州戈 壁基地光伏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咨询 报告 10 份,审查意见 4 份,电子版(PDF 版)报告、审查意见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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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海南州 戈壁基 地光伏 项目土 地复合 利用方 案技术 咨询服 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 新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 以国家批复为准)场地的土地复合利用 方案书。 (2)取得相关发改出具的土地复合利 用方案备案表。 (3)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土地复 合利用方案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4)甲方在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时,如 有关土地复合利用方面发生问题时,乙 方须配合招标方完成整改。 1.2.2 成果资料提交 乙方向甲方提交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 地光伏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 询报告 10 份,审查意见 4 份,电子版 (PDF 版)报告、审查意见各 1 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土 地复合利用方案报告编制、审查 等全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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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壁基 地光伏 项目土 地评估 技术咨 询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土地评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 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以 国家批复为准)场地的土地评估报告。 2.上报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备 案。 3.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土地评估 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省海南 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评估报告 10 份(审定版),审查意见原件 4 份,并 提供电子版(WORD 版和 PDF 版)报告、 审查意见各 1 份; (2)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政府主管部 门下发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4 份(原 件)。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评 估技术咨询服务报告编制及审 查等全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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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璧基 地光伏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土地预审技术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交相关资料后,中标方在 40 个工作日内取得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审查意见等全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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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土 地预审 技术咨 询服务 |
(1)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光 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以国家批 复为准)场地用地预审。 (2)根据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 项目提交用地申请报告,取得海南州地 区相关县级初审意见。 (3)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取得 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批复。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用地预 审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乙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会,乙方向甲方 提交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土地预审申请等资料 4 份,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批复原件 4 份,并提供电子版申 请资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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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壁基 地光伏 项目压 覆矿产 资源调 查技术 咨询服 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技术咨询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场踏勘,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 估情况; (2)编制项目区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 告并通过县级、州级、省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压覆矿产资源核查; (3)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压覆矿 产资源调查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5)招标方在可研评审和办理用地报 批手续时,如有关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方 面发生问题时,须配合招标方完成整改。 1.2.2 成果资料提交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青海省沙戈荒大 基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8 份,电 子版 1 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 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 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压覆矿 产资源调查及审查等全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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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青海省 海南州 戈璧基 地光伏 项目用 地报批 技术咨 询服务 |
1.2.1 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报 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收集整理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 新能源光伏项目 840 万千瓦(具体容量 以国家批复为准)场地的项目用地报批 所需资料。 (2)完成建设光伏项目用地海南州地 区相关县、州、青海省级土地报件材料 的组卷。 (3)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光伏 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并协助招 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光伏项目用 地报批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1.2.2 成果资料提交 |
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向中标 方提交相关资料后,中标方在 150 日(日历天)内完成用地报 批资料组卷及审批等全部工作。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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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最终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的建 设用地批复,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动产权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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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4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
1 |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安 全性预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编制安全性预评价报告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安全性预评价报告书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 证书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国内新能源安全性预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2 项青海省内 500 兆瓦(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安全性预 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2 |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能力的 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咨询工作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 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及以 上国内新能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 海省内 500 兆瓦(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 页、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 |
3 |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 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具有编制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 力的单位且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 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师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2 项国内新能源项 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2 项青海省内 500 兆瓦 (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 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审查 意见或批复)。 |
4 |
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洪 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 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2 项 100 兆瓦及以 上国内新能源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海省内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 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 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5 |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国内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或 1 项青海省内 300 兆瓦(含 3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沙漠区域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6 |
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社 会稳定性评价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须具有社会稳定性评价相应资格,项目负责 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 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及以 上国内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 海省内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性风 险评估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 页、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备案等资料)。 |
7 |
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使用草原可行 性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编制光伏项目草原征占用报告能力的 单位。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书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高级林学工程师资格的 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国内新能源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技术咨询服务业 绩或 1 项青海省内 500 兆瓦(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使 用草原可行性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 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8 |
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能力的单位。企 业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需具备质量三体系认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 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 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 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及以 上国内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海省内 500 兆瓦(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 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 页、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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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水 资源论证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能力的单位,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水资源论证技术咨询工作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 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国内新能源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2 项青海省内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水资源 论证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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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 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报告编制能力的单 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工作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 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及以 上国内新能源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海 省内 500 兆瓦(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 案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 |
11 |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 地评估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具备编制土地评估技术 报告能力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土地估价报告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土地管理高级工程师或土地估价 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国内新能源项目土地评估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海省内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土地评估 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 字盖章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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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土 地预审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土地预审技术咨询服务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土地预审技术咨询工作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 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注册测绘师及高级工程师的资 格。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国内新能源项目土地预审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海 省内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土地预审技术咨 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 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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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压 覆矿产资源调查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能力的单 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技术咨询工作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 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3 项 1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国内新能源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服务业绩 或 1 项青海省内 500 兆瓦(含 1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压覆 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 围页、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14 |
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用 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 |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用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能力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 准。 1.5.3 人员要求 用地报批技术咨询工作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 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1 项 500 兆瓦及以 上国内新能源项目用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 1 项青海省内 500 兆瓦(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用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业 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审查 意见)。 |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 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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