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邑县万城大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四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高邑县城市置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邑县万城大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四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
2.3 项目概况:高邑县万城大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4、25、26号楼电梯工程的采购及安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最高限价:1414952.61元(人民币);
2.6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2.8 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2.9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制造商投标的,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若投标人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代理经销商投标的,该代理经销商应具备电梯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
3.2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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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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