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专利代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为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实现神东煤炭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按照集团公司《关于专利代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集团综合管理文件综合科信[2024]117号),2025年-2027年服务期内专利代理机构选聘工作由子分公司负责,本次招标为聘请专利代理机构,向神东煤炭提供专利申请文件撰写、递交、转达、答复审查意见、复审、请求无效、著录项目变更、代缴各类官方费用、专利导航、专利风险评估、专利挖掘与培训、专利资助及咨询等专利代理服务(以下简称“专利代理服务”)。
2.1.2采购范围:
专利代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专利挖掘。协助采购人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确定用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
(2)专利检索。对采购人申报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专利检索和非专利文献检索,评价该技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出具检索报告,并提供对比文献的全文。
(3)专利申请及维护。提供专利申请文件撰写、递交、转达、答复审查意见、复审、无效、著录项目变更、代缴各类官方费用等专利代理服务。
(4)专利代理咨询服务。提供专利申请的一般性问题咨询;提供专利战略方面的咨询服务。
(5)专利培训服务。提供专利法律普及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利基础知识、技术交底书撰写、答审技巧等。
(6)专利导航服务。为采购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提供专利导航服务。
(7)专利稳定性分析。根据甲方要求,对相关专利进行知识产权稳定性分析评估。
本次招标采购的目的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招标文件中的清单数量为预估量,投标时统一以预估量进行报价,但不作为结算依据,实际结算按所报单价和双方实际形成的有效服务量为准,合同执行至预估总金额或服务期满,二者之一先到为止。
一标段:神东煤炭矿井单位专利代理服务;
二标段:神东煤炭地面单位专利代理服务。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1.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和两级公司相关规定,提供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详见技术要求。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6质保期:无。
2.1.7付款方式:
1).按照合同进度及约定付款,甲方将根据双方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官费等费用,双方每半年度结算一次;甲方于每年9月1日前支付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相关费用,于下一年3月31日前支付上年度下半年发生的相关费用。
2).国内专利申请服务费的支付条件: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提交专利申请后,取得正式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专利申请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专利代理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月6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