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 水务国电电力廊坊能源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化学水岛EPC工程建安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 处,为 廊坊热电厂一期 2×350MW 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 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 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 处为冶炼厂、 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 6.2km,交通便利。本工程拟在一期工程西侧新建 2 台 350MW 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湿法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满足环保要求。
2.1.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工程项目为廊坊热电厂二期 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化学水岛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化学水岛系统(包括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与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及其红线范围内的工艺系统设备、电气、控制、土建、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等功能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含标段内的桩基设计、桩头处理(桩头清理、灌芯、锚筋焊接)等工作,不含桩基施工及检测、不含截桩头,但需配合现场桩基试验及检测),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行,试验检测,特种设备报验取证,直至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移交生产,工程档案建立移交,性能考核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过程工作,并配合招标人、业主方完成防雷接地、消防、环保、档案、安评和水保等专项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等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规范及标准的要求。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工期: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5年06月30日完成所有地上、地下建筑物、装饰装修、暖通照明、消防、设备安装、调试等所有施工任务,2025年07月31日完成所有消缺工作。
2.1.4建设地点: 廊坊能源廊坊热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建安工程或环保工程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负责人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拟任安全负责人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