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零星项目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现执行的《技改项目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5月28日到期,为保证相关工作正常接续,现需继续委托设计单位负责零星项目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
2.1.2 招标范围:
(1)负责煤制油分公司零星项目(包括检维修实施项目、专业性不强的技改项目)设计及技术服务(前期咨询、图纸更新等)工作。
(2)投标人必须为其进入现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安责险,赔偿限额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3)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2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压力容器设计及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压力管道设计子项目需涵盖GB1、GB2、GC1、GC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化工装置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装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