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辽宁援疆产业园塔城市农畜业产品产业融合展销基地内。
2.工程概况:辽宁援疆产业园智慧运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包含展厅、食堂、会议室等精装修工程;展示厅吊灯、LED演示大屏及音响;精装修房间幕布、投影、家具及后堂设备;卫生间、更衣室的天棚、墙面、地面;其他精装修区域的灯具;主食加工、副食加工、粗加工的插座布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辽宁援疆产业园塔城市农畜业产品产业融合展销中心内,装饰装修面积:2032平方米,其中产品展示大厅1135平方米、休息厅和门厅154平方米、会议室90平方米、餐厅408平方米、厨房200平方米、园区会议室45平方米。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援疆产业园智慧运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一个施工资质单位和一个设计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主体),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其它要求:
(1)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可以与EPC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竣工验收报告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6)本项目图纸、实施方案等前期文件对投标人公开,编制项目图纸、实施方案等前期文件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16时30分至2025年04月22日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