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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采购方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1     浏览:0    
核心提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采购方案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采购方案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   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项目。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厂址进行地形测量及初步可行性 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为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编制提供依据。详细需求见 《25FW1028-01D46CY02JR Rev 0  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 题技术任务书》。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 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  近 36 个月内(至 2025 年 3 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 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近 36 个月内(至 2025 年 3 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 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 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  近 36 个月内(至 2025 年 3 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承担本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五年内有大型能源项目(装机百万千瓦及以上)岩土工程勘察的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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