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三台内燃机车中大修理项目,要求严格按照《DF4D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DF4D 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和中国铁总公司相关的技术文件及标准进行检修、试验。并按照以上规程及《铁路机车验收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的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验收报告、《集团移动设备监造管理办法》以及《集团移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为新朔铁路机务公司DF10D型0253、0297号内燃机车中修;DF10D型0063号内燃机车大修,共3台机车中大修(包含超范围项目)。
2.1.3工期: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单台中修内燃机车的总工期控制在65个日历天、大修内燃机车的总工期控制在80个日历天(自机车离开招标方管内之日起至修竣后到达招标方之日一周内具备上线条件为止),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其中单台中修内燃机车的维修工期控制在 45个日历天、大修内燃机车的维修工期控制在60个日历天:机车出入厂路途时间往返总时间控制在20个日历天;超范围修总计延期7个日历天。
2.1.4项目地点:新朔铁路机务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产品型号为DF4D(半悬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DF10D或DF4D型内燃机车大修或中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