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2规 模: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50万千瓦。
2.3工 期:6号机组DCS及公用系统改造施工55日历日,5号机组DCS改造施工55日历日,三期辅网DCS改造施工3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4采购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伊敏电厂三期机组DCS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所涉及的主机及主机公用DCS系统;脱硫、脱硝、吹灰系统、干除灰、干排渣、化水及相关辅助系统、制氢、热网、空压机、脱硫烟气控制柜、就地电源柜等辅控系统及新增接入DCS系统与之相关的配套工程的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调试。DCS、PLC控制系统工程师站、操作员站、值长站、单控室监控屏幕安装以及各控制柜间的所有通讯电缆、光缆、网线、电源电缆、接地电缆等的敷设、校线、接线,以及与其他系统的电缆敷设和接线。具体工程量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工作内容包含DCS改造施工或新建机组DCS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如合同中未体现机组等级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1日9:00起至2025年4月28日17: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