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 储装中心破碎站移设改造土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 储装中心破碎站移设改造土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10963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生产系统现已建成4套一级破碎系统,1#、2#一级破碎站生产能力各为2000t/h,3#一级破碎站生产能力为3000t/h,4#一级破碎站生产能力为3500t/h。分别是2005年投入的1#破碎筛分系统、2006年投入2#破碎储装系统、2010年投入的3#破碎仓储系统和2013年投入的4#破碎输煤系统。4套系统的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储装、运输。移设的3#一级破碎站主要为电厂供煤,剩余能力供两套铁路快速装车站装车,根据露天开采计划采场向东推进,为了节约生产成本,节省运距,提高经济效益,将原3#一级破碎站移设至坑下采坑东侧+540煤台阶上。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内容包含1#、2#、3#转载点及驱动间,Y32、Y33、Y34、Y35输煤栈桥、破碎站基础、机道和涵洞及其附属工程,其中还要对原3#二级破碎间主体结构进行加固处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露天煤矿生产系统(或选煤厂)总承包合同或露天煤矿生产系统(或选煤厂)土建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露天煤矿生产系统或选煤厂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近期连续六个月(2021年6月至今)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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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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