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花园头河段(红星街-新市街)雨污水管涵建设工程已由晋市审管批[2022]3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山西根基项目管理 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E1405000297A01212001001 2.3 项目建设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新建污水管涵北起文博路西侧智慧停车场附近,经苑北路至红星街城区消防附近,管涵直径1.5米,长度约1153米。 新建雨水管涵北起文博路桥下平台东侧附近,经苑北路至红星街城区消防附近,管涵直径3.0米,长度约1102米。 对雨污管涵、沉井开挖所破坏道路、园路、景观、绿化进行生态修复及整体提升,包括:铺设沿湖园路、混凝土挡墙、台阶、石材铺装、胶粘石、桥身底部处理、桥下看台、舞台及背景墙、桥下落水槽、滑梯、钢结构桥、排水沟、景观、绿化、配套建筑等。 2.5计划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及施工所有内容; 2.7总投资额: 约12657.5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约9846.73万元)。 2.8质量要求: 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执行晋政办发【2017】135号、晋市建建函【2019】122号文件)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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