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圩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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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湖南耒阳葛洲坝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湖圩乡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乡北侧,其选址起点位于耒阳市金盆村,终点位于蒋家垅,场址地理位置介于东经 113°05′19″~103°09′00″,北纬 26°27′18″~26°29′10″之间。地址内地势总体为坡势平缓,规划开发范围占地约2500亩,场区中心位置距耒阳市政府直线距离约27.7km。
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23.8MWp,交流侧100MWac,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采用545Wp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倾角为18°固定安装在支架上,部分坡度大的山坡采用坡角。太阳电池阵列共由40个子方阵组成,每个子方阵由若干路太阳电池组串并联而成。每个太阳电池子方阵由太阳电池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
本工程共40个光伏发电单元,每9-12个光伏发电单元35kV侧并联后接入升压站,共设置4回集电线路。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东湖圩乡。
2.3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110kV 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含电网接入端间隔)及5MW/10MWh储能系统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含组件、支架及储能设备等)和材料的采购供应、监造检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计划工期
2023年2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3年10月15日首个阵列并网发电,2023年12月16日前全容量并网。
2.5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合同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为一级。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注册要求: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注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投标,且已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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