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me*=OLE_link]{color:#000 !important}长治屯留沙家庄航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长治屯留沙家庄航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I1401000278000657003),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直接融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改造面积总计 113815 平方米, 其中,新建建筑总面积 25165 平方米,新建场地总面积 86410 平方米,改造建筑总面积 2240 平方米。具体为:①新建建筑总面积 25165 平方米, 其中: 教学楼 2440 平方米、综合实训楼 2390 平方米、学员宿舍楼 15000 平方米、 航空科普研学基地 1610 平方米、机库3000 平方米、配套用房 725 平方米。② 新建场地总面积 86410 平方米,其中:跑道改造面积 30000 平方米、停机坪硬化面积 27000 平方米、穿越机竞技场草地面积 1410 平方米、车模竞技场面积8000 平方米、露营场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③改造建筑总面积 2240 平方米,其中:教学业务用房 2140 平方米、西门门房 100 平方米。
2.2建设 其中: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柴油发电机;箱式变压器;地源热泵(设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电化教学设备(包含模拟飞行设备);厨房设备、餐具、桌椅;VHF通讯(地空通讯系统);气象设备;电量监测系统;办公家具;生活设施;航空专用设施设备;机库大门;特种车辆;LED屏、广告牌;灯光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①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勘察类(土木工程岩土)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6投标人近五年内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载明签约单位、工程内容或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约单位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如联合体投标,其任意成员单位有上述业绩即可);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2月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9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无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