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赞克尔迪风电项目A标段风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6
浏览:
0
截标/开标时间:2023/1/12 16:42: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
一、项目地点: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Bukhara)
二、项目规模:乌兹别克斯坦赞克尔迪风电场41台风机安装
三、招标范围:乌兹别克斯坦赞克尔迪500MW风电场项目41台风机安装、调试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所有风机设备安装及配合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完成本风场阶段并网至风场分批240小时试运行和全场240小时试运行并正式移交业主前的运行维护工作、工程质保服务等全过程的施工承包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风机安装
(1)塔筒、机舱、轮毂、叶片等设备的卸货、验货、保管、组装、吊装、调试配合、试验、验收,(风机内消防、电梯或免爬器由厂家负责安装,投标人配合,风机内起重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安装);
(2)塔筒内控制柜、塔内平台、厂供电线、电缆及设备照明等设备、监控、通信系统、光缆通道及相关电气设备的卸货、验货、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配合、试验、验收;
(3)机舱、塔筒内设备和材料的卸货、验货、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配合、试验、验收(包括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接地,顶部控制柜和地面控制柜等的安装、机组附属线缆安装等);
(4)附件卸货、验货、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配合、试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螺栓、塔筒内饰件、照明、电缆、风速仪、风标仪等;
(5)防水及防腐处理、基础环各节塔筒及机舱间的密封;
(6)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洗、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外清洗、清洁工作;
(7)其它附属设备的卸货、验货、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并负责油漆损坏的补漆和相应的清洁工作。
2. 箱变就位:负责箱变的到货卸车、二次转运、箱变承台的就位工作。
3. 风场正式生产移交前的运行维护
配合厂家完成本风场阶段并网至风场分批240小时试运行和全场240小时试运行并正式移交业主前的运行维护工作,自行解决并提供风电场运行维护所需的临时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调试所需的人员、机械(包括柴油发电机及油料)等;风机的运行维护由风机厂家负责风电场调试完成。
4. 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场地恢复等工作;为免生疑问,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为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办公、生活、生产设施及设备、材料堆场等。
5.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保管、维护和相应的清洁工作;
6. 投标人负责风电场吊装区域、附件堆场等投标人办公、生活、生产区域的现场保安、保卫工作;
7. 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窝工、怠工、重新施工等工程延误,投标人有义务按招标人要求制订赶工措施,落实赶工计划,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2)安、健、环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如施工区清扫、洒水及为满足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工作,余物垃圾清理消纳工作,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噪声、粉尘及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响应业主、总承包方、招标人关于安、健、环等各方面管理要求;
(3)在现场配合设备厂商、其他承包方所发生的工作内容;
(4)负责消缺维护所发生的工作;
(5)按规程、规范的要求的各种质量检验工作,质量管理应满足业主、总承包方、招标人要求;
(6)移交生产前的成品保护工作、设备及风机内外清洁工作;
(7)施工期间的生产生活临建和竣工验收后的清场工作;承包方在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必须将临时设施按招标人要求拆除清理,地面恢复原状。
(8)招标人只负责在业主办公生活营地和搅拌站提供用电、用水接口,投标人如需要则从上述接口接入,并按比例分摊水电费用;其他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9)招标人按设计图纸负责提供吊装平台。
(10)机械进出场运输统一由招标人承担(仅包括起重、运输重量达80t及以上的机械)。本安装工程完成后,如投标人机械在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接到业务,招标人不负责机械退场运输;如运回中国则返程距离不超过往程距离。
(11)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乙方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项目整体协调安排。
(12)招标数量为暂定工程量,本标段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13)本风电场的风机是分批次逐渐并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拟定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8. 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投标人为满足合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所必须的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内容。与之相关的工作内容指:
(1)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达标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内容;
(2)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说明及材料明细表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人提供除外)以及合同中未列明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各种材料采购工作和服务;
(3)投标人需要业主、总承包方、招标人等的要求做好各项过程资料,同步过程中各项资料是支付相应款项的前提条件。
(4)投标人要配足满足现场要求的HSE(安全)管理人员,白班每40人以内、夜班每25人以内至少配1个HSE管理人员,并应满足业主、总承包方和招标人要求。
9. 本项目所在地为乌兹别克斯坦,项目属于国外项目,投标人应注册属地公司,并应遵守乌兹当地的法律、法规,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用于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及物资的许可、证件、保险、出入境手续,并承担签证、海关、税务、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10. 缺陷责任期指总承包方收到业主签发的项目接收证书,其中载明项目已根据PPA的要求达到商业运行之日(“项目接收日期”)后,自总承包方根据本分包合同的约定向投标人颁发接收证书之日起至投标人完成缺陷
责任期(缺陷通知期)义务的期限,该期限为24月,如任何材料和设备、工程的任何部分、备品备件有任何维修、更替、更换,则该部分的缺陷责任期自维修、更替、更换之日起延长24个月,但最长不超过项目接收日期之后的48个月。
11. 质量保证期及要求按总承包方和业主的合同执行。
12. 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
列出,视同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
13. 与其他的界面
(1)与设备采购标的界面:
风电场区:
风机主机(机舱、发电机等)、轮毂、叶片、塔筒等大件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风机安装平台,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除上述大件设备外,其它设备及材料的交货地点为风电场区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规划的地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附件堆场的设计、建造及运维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负责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储存、二次转运、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人应在24h(天气原因除外)内完成卸货工作。
(2)与风机调试,试运行的界面:
风机的调试和试运行由风机制造厂负责,同时投标人应配合风机制造厂的工作,包括在风机制造厂的指导下进行设备搬运、安装、管线连接,提供必要的机工具、柴油发电机及油料等。
(3)与设备运输单位的界面:
风电场大型设备(风机、塔筒、叶片等)由物流公司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4)与集电线路单位的界面
箱变低压侧到风机内部变频柜电缆敷设及接线防火封堵与光纤由集电线路施工单位负责。
(5)均压环打孔由本标段负责。
投标人负责大型吊装机械的检验及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施工蓝图范围外的临时用地,并承担相应的手续费用。
招标人按安全文明施工区域的规定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投标人负责在工程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4. 要求执行的标准
风机设计使用年限30年,遵循IEC国际通用技术标准,其他部分遵循国际通用技术标准如IEC等。
四、招标最低资质要求:特种设备起重吊装承包不分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