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晋城市瑞霞街(陈岭路-龙潭路)道路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晋市审管批【2022】356号文批准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MYZB-2022041 2.3投资额:总投资14385.93万元 2.4建设 2.5建设规模:西起陈岭路,东至龙潭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7280m2,全长约1078m,红线宽度30m,其中两侧路侧带4.5m,车行道21m,设置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道路照明、电缆排管、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 2.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施工27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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