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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项目(段村-马沟片区)-井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一期)项目勘察测绘、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7     浏览:0    

汾西县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项目(段村-马沟片区)-井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一期)项目勘察测绘、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XLF-14103420230215SJ00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西县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项目(段村-马沟片区)-井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可研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汾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拟通过申请国家一般债券进行筹措,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计划投资:395.2384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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