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大县城品质提升工程(南山道路二期、沁水县玉皇山外环路工程)PPP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C-20230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 1.招标条件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大县城品质提升工程 (南山道路二期、沁水县玉皇山外环路工程)PPP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733002)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1]35号文件、沁审管审字[2019]50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沁水县大县城品质提升工程(南山道路二期工程、沁水县玉皇山外环路工程)PPP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南山道路二期工程、玉皇山外环路工程,使用林地涉及集体林地和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国有林场林地。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编制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大县城品质提升工程 (南山道路二期、沁水县玉皇山外环路工程)PPP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现场调查报告、评估意见、采伐作业设计)。 2.3建设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2.5质量标准:最终通过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如因报告编制问题出现无法受理情况,需配合我公司无条件修改,直至通过审批、受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中,拟派 3.3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最多提供三个项目,业绩以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工程合同(协议书)为准。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 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以 2021 年或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 准 (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 3.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 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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