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赣榆墩尚27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人为所管理的华电江苏赣榆光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385.8075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275.52MW)。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方对实际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计划施工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底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5/18-ZB-0304 |
江苏华电赣榆墩尚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
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全部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房屋拆迁、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验收、项目协调、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的全部工作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同时也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华电赣榆墩尚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10.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容量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8 10:36到2023-05-09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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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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