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4
浏览:
0
1.招标条件
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已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豫政文〔2022〕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建设项目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漯河市、周口市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中南部,自西向东衔接平顶山市、漯河市和周口市。线路起自郑万高铁平顶山西站,南进北出引入京广高铁漯河西站,终至郑阜高铁周口东站,新建正线约199.7km,全线设平顶山西、平顶山南、舞阳北、漯河西、周口西、周口东等6座车站,其中平顶山西站、漯河西站、周口东站为既有站。同步建设平顶山西站本线与郑万车场郑州方向场间联络线、周口东站本线至郑阜高铁联络线。
本线采用350km/h标准,途径河南省3市14县(区)。工作内容同招标范围,共涉及“三电”及管线迁改532处(不含电力迁改),高压长输油气管道(不迁改)的电磁干扰影响评价及防护2处。主要工程量如下:
(1)通信光(电)缆线迁改527处,其中:普通通信光(电)缆线399处,军用(国防)通信光(电)缆线69处,铁路光(电)缆20处,通信基站36处,监控摄像头3处;
(2)高压长输油气管道迁改5处,稳定性评价与电磁干扰影响评价及防护2处。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为部分影响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相关工作。具体为:
(1)修建铁路引起的部分路内(外)通信(含军用通信、国防光缆、铁路信号等)、网络、信号线缆、有线广播、电视线路、通信基站等及相关设施迁改以及有关设施的电磁防护(含邮电、电信、移动系统的通信机、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高压长输油气管道迁改以及有关设施的稳定性评价与电磁干扰影响评价及防护等。
(2)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杆塔基础(含杆塔材、线缆)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
(3)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而发生的上述内容的临时过渡措施、协调、相关赔补等。
(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
(5)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
(6)与迁改工程有关的迁改方案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PLZQG。
2.2.3计划工期:十二个月(365日历天)。具体开工、完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满足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的要求,各阶段工期不影响站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和产权单位的验收移交要求。
2.3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2条款中的“部分影响”以发包人或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土建工程总承包建设施工主体的要求或认定为准。实施过程中新增迁改项目或改变个别迁改项目的实施单位,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合格,达到铁路、通信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消灭重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所有迁改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并满足迁改原则、工程施工的要求和铁路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手续未履行不得开工。
环保、水保目标:达到现行的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已完成或在建项目):①具有一项电气化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的总承包业绩;②具有一项电气化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均可。
3.1.3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电气化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或类似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在中标之后更换人选(或调离)的承诺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
3.1.4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电气化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或类似业绩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部主任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在中标之后更换人选(或调离)的承诺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均可)
3.1.5财务要求:(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前述条件。
3.2信誉要求
(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注:上述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需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参加投标。
4.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9日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