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100MW光伏+储能项目光伏工程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盂县10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上社镇境内。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容配比约为1.34,场区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1º,北纬38.31º,平均海拔高度约740m。采用550Wp及以上单晶硅光伏组件。同步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接入国能220kV变电站。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度约6.5公里,导线选用JL/G1A-2×400钢芯铝绞线,单回路建设。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上社镇附近。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光伏区、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220kV送出工程及对端站新增间隔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各类关系协调等(含对端变电站站内协调),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本项目不建设储能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3年6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3年8月30日前实现首批并网发电,2023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含220kV升压站及以上)EPC总承包业绩;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至少3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至少有1个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电站(至少有1个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至少3个独立光伏电站(至少有1个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电站(至少有1个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5月5日09时整至2023年5月11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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