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 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生态资源环境影响跟踪监理和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340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5km,泥面高程为-9m~-14m,场区近似梯形,南北最长16km,东西最宽5km,规划面积约80km2,装机容量为504MW。
2.1.2招标范围: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并经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的评审通过后,按方案开展施工期环境影响跟踪监理监测、阶段性环保验收调查及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及相关服务等。承办过程中各类评审和检查的会务工作。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跟踪监理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相关的所有专家会、评审会等会议的组织,并在投标文件单列会议名称和会议费用。
2.2 其他:服务期:2023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含原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范围须包含海洋测绘。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范围须包含:海洋水文、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或海洋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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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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