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所属各家单位空车线计量装置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344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吉林江南热电 、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 长春热电一厂、国能龙华延吉热电 、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 白城热电厂四个电厂各增加一台轨道衡,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 吉林热电厂轨道衡计量系统改造升级和吉林电力 双辽发电厂轨道衡计量系统软件升级,与原有轨道衡实现数据库对接。具备车号自动识别,静止/低速计量,自动回皮,提高火车煤进厂计量稳定性和准确性。
2.1.2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办理本工程涉及铁路相关所有手续、现场勘查测量、既有线路及设施迁改防护、设备结构和基础施工设计、设计审查、土建基础施工、生产、供货、卸车、安装、调试和首次检定。
2.1.3 交货进度:合同签订后30天内,单套设备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不超过15天,与铁路协调好来车时间,不能影响铁路运输及电厂用煤,具体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轨道衡新建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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