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盖家庄乡5.9兆瓦光伏电站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HW-2023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娄烦县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娄烦县盖家庄乡5.9兆瓦光伏电站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5433002),已由娄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娄审管审批字〔2023〕8号审批,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9MWp,采用10960块单晶硅电池组件540Wp,110kW逆变器55台,2汇1汇流箱26台。新建4座升压箱变,规格型号分别为2000kVA、1600kVA、1250kVA、1250kVA。并网电压等级采用10kV线路,送电距离约2km,采用箱变串接以一条10kV线路接入开元35kV变电站的10kV母线侧。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 招标内容:箱式变压器采购,包括供货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002 第二标段 : 招标内容:光伏组件采购,包括供货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003 第三标段 : 招标内容:光伏并网逆变器采购,包括供货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004 第四标段 : 招标内容:汇流箱、真空断路器等设备采购,包括供货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之日30日历天完成供货。 4、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企业; 2、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有国家、行业内或省级权威机构出具的同类型有效的检验、检测/试验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00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企业; 2、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所投产品取得以下认证机构中至少一家的认证CQC认证证书、CGC认证证书、CE认证证书、TUV认证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003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企业; 2、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004 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