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华严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子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365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长源电力汉川公司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华严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子项目(简称长源华严二三期光伏),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该区域由渔场连片构成,平均水深2m。主要开展稻虾共生的种植和养殖,少部分水面是鱼塘。项目中心点坐标为E113°41"21.67",N30°39"6.21",拟采用渔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长源华严二三期光伏项目配套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新建一回 220kV 线路至麻河 220kV 升压站。导线采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
长源华严二三期光伏送出线路工程架空部分起止点为:长源华严二三期光伏配套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起,新建一回 220kV 线路至麻河 220kV 升压站构架止,线路长度约 28 公里,单回架设。全线路新建杆塔 79 基,其中双回耐张铁塔 2 基,单回耐张铁塔16基,单回直线铁塔 61 基(其中至少1基塔建在汉北河中,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长源华严二三期光伏送出线路工程(含220kV麻河升压站220kV侧间隔扩充、配套通信、保护及调度自动化)现场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及审查和批复等工作。
(2)长源华严二三期光伏送出线路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至项目建成投产,项目移交和质保期内保修配合服务等工作。
(3)220kV麻河升压站220kV间隔新增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建筑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至项目建成投产,项目移交和质保期内保修配合服务等工作。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所有性能测试、桩基拉拔试验、设备材料检测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5)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电网验收、职业健康、防雷接地等)和性能测试。(含检查和验收的所有费用)。
(6)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等与本线路工程相关的所有补偿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含跨越铁路、高速、河流,详见第五章的线路主要交叉跨越一览表;线路路径确定,涉网的项目和工程等)等与本线路工程相关的工作;负责办理本工程的项目核准,林地、土地占用手续、路径协议、线路新设备投运申请及审批、计量协议;负责送出工程试验、调试、验收手续的办理,送出工程质量监督,送电手续的办理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负责代业主委托本项目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工作;负责代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
(7)负责本工程跨汉北河瓦氏黄颡鱼保护试验区的评估,汉北河、南岸渠及北岸渠通航评估,跨汉北河相关防洪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组织审查、专项验收及会务工作,取得相关评估报告(批文)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本工程汉北河中塔位(新建)防撞等保护措施的全部费用。
(8)本工程与华严二三期项目主体工程分界点为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光缆接续盒(升压站内)、余缆架、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本工程单位负责,导线引流线及金具往站内部分由主体工程部分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余缆架、三点接地等由本工程单位负责供货及施工。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
(9)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1.3计划工期: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 140日历天(2023年10月31日前必须完成线路送电)。
2.1.4项目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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