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帝陵生态林绿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JT-2023-07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帝陵生态林绿化工程(EPC)(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58020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高平神农炎帝文化旅游开发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积极弘扬炎帝文化,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为增添海峡两岸同胞神农炎帝故里民间拜祖典礼活动氛围,对景区入口处区域绿化、虎头岗黄土立坡景观、朝圣大道两侧草坪、东侧黄土立坡景观提升、北侧停车场周边绿化、北出口道路两侧绿化整体提升。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为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4480009.62元,建安工程费14130009.62元、设计费35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3.7.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5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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