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山水福苑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331018FJJL00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蒲县山水福苑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项目代码:2309-141033-89-01-615566文件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总建筑面积面积147658.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750.51㎡、地下建筑面积34908.25㎡。容积 率2.5;建筑密度20%;绿化率35%;机动车停车位760辆,其中地 上车位218,地下车位542。 2.4.2建设内容 1#-11#楼为住宅楼,12#、13#楼为商业,包含主体结构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及配套服务工程建设内容。 2.5招标范围: 2.5.1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理范围与服务内容; 2.5.2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各类工程的施工内容; 2.5.3为发包人及管理人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管理的各类伴随服务内容; 2.5.4项目所颁布的各类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工作内容; 2.5.5在项目发包人及管理人安排下所实施的必要沟通、协调服务内容,如就项目设计与施工协作进行协调、组织各参建单位构建管理协同工作组等; 2.5.6发包人及管理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6监理服务期限:730日历天(最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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