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悦化肥 气化及合成氨装置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匹配性改造—变压吸附脱碳装置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CDL-230817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 田悦化肥 气化及合成氨装置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匹配性改造—变压吸附脱碳装置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6141001) ,已由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4-140522-89-02-715395,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 根据设计提前进行现场施工预制(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完成),按照甲方停车计划时间,进行碰口连接,碰口周期20天(按照第六章技术文件中要求); 4、质量要求: 4.1工程设计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同时要满足甲方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预评价、泉域水资源环境影响预评价、节能审查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等要求;通过安全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验收、职业卫生验收。招标文件与总设计院设计参数和设计要求不一致时,必须按照总设计院要求进行调整,最终详细设计通过第三方图纸审查。 4.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所供设备、材料等质量合格,提供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执行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文件中相关要求。 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 不分标段: 因气化装置改造后,现脱碳装置进口气体组份发生较大变化(主要为CO2含量大幅提升,N2含量大幅下降),本次招标改造利用原变压吸附脱碳装置,保持原吹扫工艺,装置设备充分利旧,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后,脱碳系统可以满足前系统气体组份变化,确保出口气体满足后工段需求。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土建、材料、设备、安装、保护拆除、移位、仪表、电气、防腐、报检等内容,并负责置换、试压、吹扫、调试、开车、培训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工程模式 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亦可),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拥有提供变压吸附脱碳装置的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同时须具有石油化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 (1)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技术主体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作为本项目EPC总承包的责任方。 (2)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技术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条件赔偿发标人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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