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热电 四期扩建工程2#机组厂前区建筑施工及余物清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60/17-QT-039)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 四期扩建工程2#机组厂前区建筑施工及余物清理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5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建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园林工程以植物实际特性种植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2机组厂前区建筑施工及余物清理。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前区建筑施工及余物清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市政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盐碱土地域内园林绿化施工投运项目或工业厂区内的园林绿化施工投运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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