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食堂用冷鲜牛羊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536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用冷鲜牛羊肉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675-230JOC00536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注册商标,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的商标详情查询截图。
3.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的经销/代理权,提供经销/代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多家投标人经销/代理同一生产企业产品的,仅选择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4.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经验:
4.1提供签发/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连续7天(不含周末、节假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其对应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产品为牛/羊肉、货主/购货方为投标人或其员工(如为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相应日期内的社保缴纳证明)、生产单位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
4.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起始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一份食堂食材类供货合同,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须体现合同内容及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辆配送用冷藏货车:自有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非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所有人为出租方)。
6.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有不小于200㎡的冷藏库,自有仓库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租赁仓库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人为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并提供冷藏库大门全景及内部照片不少于3张。
7.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期内,具有累计赔偿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签订30天内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复印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a)被列入“政府、军队、电科集团等上级机关、装备总体单位以公文或公告形式下发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的失信、负面供方名单”;
b)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 及其控股公司领导干部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所办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 及其控股公司领导干部亲属是民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由外放或民营企业委派、聘任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