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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代建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浏览:0    
发布日期: 2023-12-26 19: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代建管理(项目编号:hizw20231226004)已由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行审改[2023]1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主要新建污水管渠134.75km,配套建设化粪池、污水提升泵站和一体化处理站等工程。。招标控制价3,357,8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代建管理;标段编号: hizw20231226004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33578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协调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及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协调组织施工图设计和优化工作,实行限额设计。核实施工设计内容和规模及预算是否超过批准建设的内容和规模及概算 (2)组织开展项目各阶段协调工作,办理各项手续; (3)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4)组织协调第三方咨询、评估、测量、检验检测、造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按合同完成项目的建设,对项目的工期、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及监督; (5)组织开展建设期间各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竣工结算等工作;(6)组织开展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7)协调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工作。 (8)委托人委托办理的项目建设其他事项。 (9)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代建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同须报委托人审批和备案(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须满足《临高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临高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 /)”完成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单位;(3)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4)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5)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无住建部、海南省住建厅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3.6代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一项即可)。3.7能严格遵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相关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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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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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j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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