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86)
一、 招标条件
湖南永州宁远桐木漯风电项目塔筒(架)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期规模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QT-08601 | 湖南永州宁远桐木漯项目塔筒运输服务 | 塔筒设备长途运输 短驳运输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南永州宁远桐木漯项目塔筒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至少 10台荷载能力80吨及以上的塔筒车辆运输能力;
8.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月 1 日至今)须具有 2 项类似业绩(单个合同塔筒运量 20套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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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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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