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烟草工业 天水卷烟厂
塔式干燥机(CTD) 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烟草工业 天水卷烟厂塔式干燥机(CTD) 设备维保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1名中选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LZ2024-GK007(YC)。
1.2招标内容:天水卷烟厂塔式干燥机(CTD)设备维保项目。
1.3招标范围:对天水卷烟厂制丝车间塔式干燥机(CTD) 设备进行一年两次维护保养。
1.4招标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供应商资信状况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终止下年度合同续签。
二、资金来源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本项目资金为100% 企业自筹,已落实。
2.2最高投标限价为:25.9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
3.2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可不提供)。
3.5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未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行贿行为,则无投标资格)。
3.6提供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7 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招标人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提供承诺书,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9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提供针对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