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 |
朝阳工厂新增1套二氧化碳回收设备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HZBGG2024050036号 |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雪花总部2024年度第43批招标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 朝阳工厂新增1套二氧化碳回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H99002224SZ0014P1 项目名称: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 标段名称:朝阳工厂新增1套二氧化碳回收设备 招标内容和范围:华润雪花啤酒(朝阳) 新增1套回收二氧化碳液体能力为1500kg/h的全自动运行二氧化碳回收系统,包含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0天内具备设备到现场的条件,具体以招标人发货通知单为准; 2.安装期:设备初验完成后6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3.验收期: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验收申请书后10天内开始验收,验收期为90天; 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24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安装单位在各自承担工作范围内)须提供资质为: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安装单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包含1套(含)以上二氧化碳回收设备的供货,合同价款不低于400万元,单套设备处理能力在500kg/h(含)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全文(含合同附件)扫描件,和已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验收证明文件有以下其一均可视为合格: (1)业绩合同中业主方出具的验收合格的报告; (2)业绩合同乙方的收款凭证,收款凭证合计金额不小于对应业绩合同金额的90%,90%的款项中需包含验 收款。 3.联合体投标: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三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二氧化碳回收设备的供货单位; 3.2在取得中标资格后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只向牵头人支付合同价款,牵头人在收到招标人付款后与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结算; 3.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的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4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3.4.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4.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内容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一方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并明确各方工作范围。《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可以为长期合作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的起始日期应早于本项目开标日期,终止日期不早于2024年12月31日;如果《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不是长期合作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本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首页右上角的招标项目编号);若发现牵头人使用非本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则否决该牵头人本次投标。 4.代理商投标:允许 5.信誉要求:5.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本项目范围内使用材料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备注: 三、 相关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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