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 巴林右旗20万千瓦高比例储能+生态修复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00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
1. 招标条件
华能巴林右旗20万千瓦高比例储能+生态修复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巴林右旗20万千瓦高比例储能+生态修复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采购标段生效条件为:华能巴林右旗20万千瓦高比例储能+生态修复风电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如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巴林右旗20万千瓦高比例储能+生态修复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主要分布于查干诺尔镇。场地区域为平原丘陵区,本工程总装机规模为200MW,按照30%、2h配置储能,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台200MVA,拟从升压站新建一回220kV线路接至巴林50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38公里,送出线路不在本招标范围内。风机及其它设备可通过汽车直接运抵风场,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车直接运到工地。
投标人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择,单机容量为6.25MW,叶片182m及以上,塔筒105m及以上,总台数为32台,总容量为200MW。允许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及现场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容量、利用小时、收益率最大化。
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集电地埋电缆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
招标分界
本项目升压站为二期30万规模考虑,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相关内容,设备选型应为实现该规划留有接口。本项目升压站具有集控中心、赤峰市区域检修中心的远程监控功能。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相关内容,设备选型应为实现该功能留有接口。
招标范围:
2.1 总体
本次招标包括华能巴林右旗20万千瓦高比例储能+生态修复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主变、升压站35kV预制舱及SVG、GIS等所有物资供货、工程施工、手续办理、临时占地、专项验收、沟通协调、创国家优质工程和专利申请、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工作。
其中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主变、升压站35kv预制舱及储能装置设备购置费用含在总投标报价中,风电机组(含塔筒)暂按39000万元(1950元/千瓦);箱变暂按2560万元(80万元/台);主变暂按740万元/台;升压站220kV GIS高压配电装置预制舱、35kV一次预制舱(舱内包含35kV交流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户内封闭母线桥、接地变、SVG无功补偿装置、站用电部分)暂按2121万元;二次舱(舱内包含二次综自保护设备、故障录波屏、电能质量在线监测、AGC、AVC、交直流系统、调度数据网屏、通讯屏、智慧运维系统)暂按1721万元;合计46142万元。上述设备的费用为暂估价,由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按照华能集团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要求确定设备供应商),确定中标厂商及中标价格后,投标人直接与设备供货厂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结算时按实际中标价格。专项投资3249.4万元为暂估价计入合同总价,乡村振兴、生态修复费用为暂估价,结算时按施工图据实结算。
2.2 勘察设计
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地勘、1:500地形图测绘、微观选址、初设报告及概算(总体项目初设及升压站初设)编制、方案对比及设计优化专项报告编制、设备(施工)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乡村振兴及生态修复设计;安全、消防、档案等验收所需的各专项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交桩、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不包含目前招标人已经招标确定并支付100万风电投研、50万光伏投研、#14、#16测风塔、文物、接入系统方案、环评、水保、安全预评价、地灾、压矿、职业病危害、林地可研、测风塔补塔、社稳、用地预审、勘测定界、可研、可研评审等专题报告编制费用)
设计边界: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界(不含铁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标段之内。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结合《中国华能集团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中国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典型设计(风电场工程)》及中国华能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2.3物资供货
物资采购:除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主变、35kV预制舱(含一、二次舱内设备)、SVG、GIS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光缆、
供货边界:除上述所涉及物资采购设备、材料外,接入500千伏巴林变电站的相关设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确定中标厂商及中标价格后,投标人直接与设备供货厂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
物资供货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含招标人采购设备的催交工作)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含招标人采购设备)、仓储保管(含招标人采购设备)等全部工作。运输期间分界点以内产生的修路、村内改扩建等费用由投标人支付。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等设备运至分界点后,由投标人负责将风电机组(含塔筒)、箱变等运至各风机安装位置。
2.4工程施工
场内施工包括(不限于):进场道路(若有)、场内道路(含原有道路改造、恢复)、吊装平台、风机基础、接地、集电线路、风机安装、箱变安装、设备调试及试验(除风机)、绿化、植被恢复工程、乡村振兴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工作。
升压站施工:220kV升压站全部土建及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包括装修设计施工,升压站装饰装修要求:一是所选装修材料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是至少编制3种效果图进行比选,由招标人确定。)、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参考可研报告道路施工标准)、所有电气设备安装、接线、照明、接地、设备调试及试验、网络通讯、消防设备安装及验收或备案、围墙、大门、局部绿化及硬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工程等。
施工边界: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为界(不含铁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标段之内,但220kV出线至220kV送出工程第一基铁塔挂线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
(2)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
(3)自行考虑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
(4)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场地及费用。
(5)自行考虑冬雨季施工费用。
(6)自行考虑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洒水降尘等费用及相关手续办理。
(7)疫情影响。
(8)所有风险考虑在内,施工报价不调。
(9)本标段土建部分材料检测、沉降观测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安装部分材料检测由投标人负责。
(10)办理用地手续(国土、林草)所需的相关费用(不包含招标人已经缴纳的补偿费及后续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2.5手续办理
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升压站初步设计评审、建设用地手续、开工合法性手续办理(四证一书)、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华能质监站验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该部分工作可由招标人协助办理,其中涉及的生产准备费、永久及临时占地补偿、土地出让金、管理费(前期费)、协调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复垦保证金、其他税费等需由招标人支付的行政事业收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由招标人另行支付(具体相关专项报告及编制单位根据当地旗县要求以及招标人当前已招标情况而定,不包含目前招标人已经招标确定并支付100万风电投研、50万光伏投研、#14、#16测风塔、文物、接入系统方案、环评、水保、安全预评价、地灾、压矿、职业病危害、林地可研、测风塔补塔、社稳、用地预审、勘测定界、可研、可研评审等专题报告编制费用)。
2.6长期租地与临时占地
本工程升压站(含进站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杆塔基础为本项目永久占地。
场内检修道路占地只占不征,该部分用地为非临时用地,相关审批手续由投标人办理,相关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场内检修道路为长期租地,按照永久补偿,由于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等因素而发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上述内容相关手续由投标单位办理,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临时占地和长期租地招标人已对项目场区权属部门进行部分补偿,在后续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面积扩大等因素需继续补偿的情况,补偿费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单位进行补偿,相关手续由投标单位办理,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招标人仅负责永久占地补偿,已支付的临时占地和长期租地的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复垦保证金等需行政事业收费的支付工作,其他相关土地手续的办理工作均由投标人完成。
2.7专项验收
与本工程有关的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接地、档案、乡村振兴及生态修复等专项验收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验收后均需由招标人确认,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相关验收文件方可算完成验收。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8沟通协调
投标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征地相关协调费不低于100万、其余项目相关协调费不低于200万元、,共计不低于300万元,合同签订后该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
2.9工程创优和专利申请
本工程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投标单位在本工程中需做好创优策划,满足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基本条件。本工程取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力争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投标单位在本工程中需做好创优策划,满足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基本条件。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当中需至少提供三个发明专利和六个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所属权为招标人。
2.10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审查
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11 结算和决算
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施工部分的结算报告,按照EPC总承包范围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3.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至202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载明合同单位、工程内容或范围、安装容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合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
3.2.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提供本单位任命文件或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提供本单位任命文件或业绩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