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堰镇2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1-18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草堰镇2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总规划容量20MW,本次针对该项目进行EPC工程预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装机容量为20MW,实际组件安装容量为20.04912MW。整个项目拟将70%容量的户用采用“三户一连”的接线方式,剩余30%容量的户用采用“一户一连”的接线方式,两种接线方式均以0.4kV电压等级接入地区公共电网。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草堰镇 20MW 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勘察、设计、接入系统;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安装、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6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于2022年12 月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
3.2.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1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1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5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2.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
3.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