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乌苏能源 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20426_381268021152563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CHDTDZ023/21-QT-08)
1、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 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乌苏能源公司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台炉改造工期暂定20天,两台炉根据停机计划分开改造,总工期暂定4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3/21-QT-0801 |
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项目 |
把原来的开放式排渣石子煤系统停止使用,安装正压式石子煤系统,安装输送泵,石子煤装满就会自动利用输送空气吹走,进入石子煤仓。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项目】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有效期内的
8.提供近3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前)2项及以上火电机组磨煤机石子煤无尘气力输送改造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主要招标内容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