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项目2号机组PV64主蒸汽隔离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和一号示范工程业主为国核示范电站 ,与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签订国和一号示范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PV64主蒸汽隔离阀备用阀设备采购工作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承担。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作为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项目2号机组PV64主蒸汽隔离阀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项目2号机组PV64主蒸汽隔离阀备用阀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国和一号示范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威海荣城市宁津镇,计划建造CAP14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1. 招标范围
国和一号示范工程2号机组PV64主蒸汽隔离阀备用阀,采购数量共2台。设备位号标注SN2表示采购1个机组。
序号 |
数量 |
设备数据表号 |
设备位号 |
描述 |
1 |
1 |
SNG-PV64-Z0D-100 |
SN2-SGS-PL-V040A(M) |
主蒸汽隔离阀, DN1050, CL900, 合金钢, 气/液驱动, 对接焊, 能动, 2级 |
2 |
1 |
SN2-SGS-PL-V040B(M) |
主蒸汽隔离阀, DN1050, CL900, 合金钢, 气/液驱动, 对接焊, 能动, 2级 |
注:位号中的“(M)”表示备用阀,以示区分。
1.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单。
3.4近5年(2017---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近5年(2017---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5年(2017---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HAF601证书,能够覆盖本次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