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807001)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2年5月16日在 发布了 平遥县卜宜乡等4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项目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3.1资质要求:一标段至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现变更为: 3.1资质要求:一标段至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或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遥县农业农村局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