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重建修复工程(第一批)施工第七合同段
(招标编号:LFHRZB-2022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浮山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重建修复工程(第一批)(项目代码:2201-141027-89-01-264240),已由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浮审管审批发(2022)2号)批准建设,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浮审管审批发(202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浮山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重建修复工程,共176条农村公路,其中:国道1条、县道4条、乡道27条、村道144条(通建制村道路和通自然村道路)。维持原道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仍延用原有路线走向,以恢复既有公路功能为主。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 2.4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合同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七合同段内容:呼和浩特-北海古县界至浮山县城段、东张-槐泉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为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9年5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同时包含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的施工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近三年(2019年5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担任过1项新改建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须同时包含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项目经理工作;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项目总工(1名):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拟任主要人员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信息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5信誉要求: 3.1.5.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2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19年5月23日至开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一个标段。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5月24日00时00分至2022年05 月30日23时59分。 4.2 电子招标文件 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4.5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同时需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 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 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 2、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投标人需将上传至“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 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中后,再对其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印操作。 (4)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须和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正常情况下,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如因停电、网络故障或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电子开评标时,将依据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五、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0 日14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2年 6 月20日14 时00分至15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和现场解密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1)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 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2)现场解密:开标现场提供解密一体机,投标人可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达开标现场,根据解密一体机的操作说明进行现场解密。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六、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0 日 15时00分;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3因新冠病毒疫情原因各招标、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2022年5月31日10 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免费。 7.3 本次 同时在 、全国 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浮山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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