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及送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p2206qjny13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潞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潞城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及送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p2206qjny139),已由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全潞城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9个乡镇居民屋顶进行统计,全区屋顶资源总面积1714636㎡,排除屋顶不能建设的其他因素,可利用开发资源的面积为994403㎡,预计装机容量50MW,配置10%储能装置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本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的全过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发包人要求设计、编制与出版施工阶段全过程中的相关图纸与竣工图,屋顶勘察(出具屋面承载力试验报告、出具屋面保温、防水的结构形式以及屋面电站建成后屋面保温、防水的维护及维修方案。),运行期间对屋顶的防护设计,相应阶段的概(预)算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工程、设备及材料)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竣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工程变更引起的各类工程设计以及工程设计优化等工作。同时还包括本项目的送出线路工程的全过程设计(从初步设计、施工图直至竣工图阶段的全过程)、相应概预算额的与技术文件的编制与提供,为实施本项目及其送出线路工程所需要的设计人员(包含现场驻场设计人员)及其工资、差旅、税费等均费用在包含在内,最终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竣工结算与工程决算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潞城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及送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无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具备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新能源设计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须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包含EPC总承包);(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投标人拟派设总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1个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总职务(投标人须提供 (4)投标人拟派驻现场工代最少2名,要求电气和土建各至少一名,且每名现场工代须曾参与过三个以上发电项目(光伏、风电、火电、水电均可)项目建设(以合同或现场签证单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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