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公司厂区周边环境气、无组织废气、土壤和地下水等自行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厂区周边环境气、无组织废气、土壤和地下水等自行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455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鄂尔多斯煤制油 是中国煤制油化工 全资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原集团),组建于2008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公司运营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实现了煤炭资源的就地、清洁、高效转化,是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转化、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示范工程。
煤直接液化项目采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采用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液化反应以及提质加工过程生产清洁油品。第一条生产线设计年产能为108万吨油品,二、三条线的建设将充分借鉴第一条线工程经验和运行经验,统筹解决第一条线在设计和工程化方面遗留的瓶颈问题,提高生产能力,发挥规模效应,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还运营一套18万吨/年产能的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和亚洲首个10万吨/年的全流程二氧化碳捕集封存示范装置。
2.1.1定期监测
(1)厂区周边环境气、无组织废气的季度监测;
(2)地下水季度监测;
(3)土壤监测方案的制定及土壤采样监测;
(4)废矿物油加工、脱水污泥掺烧两个危废处置设施的专项监测。
注:以上内容应按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和出具监测报告。
2.1.2其他临时性监测和应急监测。
注:以上内容应按要求出具监测报告。
2.1.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4项目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环境监测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应急监测车辆不少于1辆,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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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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