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芝河镇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永和县芝河镇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永审管批[202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和县芝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使用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道路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芝河镇霍家沟村果业园区道路1.785KM和芝河镇甘露河村农业生产两用路2.694KM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及东峪沟村、下罢骨村、霍家沟和红花沟村委的花池围墙建设、外墙粉刷等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2.4、招标范围:永和县芝河镇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为方便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具体标段名称及内容如下: 一标段标段 一标段工程内容: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芝河镇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总价:1407808.32元 二标段标段 二标段工程内容: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芝河镇甘露河村通村农业生产两用路)(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总价:1905913.54元 三标段标段 三标段工程内容: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芝河镇霍家沟村果业园区路)(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总价:1347985元 2.6、计划工期:2个月 2.7、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为539万元 本项目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19年7月至开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标段特定资格: 3.4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三标段特定资格: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9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为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0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无在建项目。 3.11信誉要求: (一)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