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字[2018]269号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曲县泥屯镇松树村旧村南侧,规划净用地面积约590亩,总建筑面积514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3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40平方米)。智能化工程范围包括车管所大数据监管综合办公楼,车管驾业务大厅,机动车查验大棚,车辆档案管理楼,后勤服务保障楼,号牌制作车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地下车库(人防),此区域相关室外工程区域内的综合布线,综合安防等基础的智能化系统。其中包括与专业业务相关的综合业务服务大厅、网办中心、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警邮服务中心、业务监管中心、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监管中心、12123声讯服务中心、电动自行车业务管理中心、考试业务监管中心、机动车查验检验监管中心、电子档案管理中心以及交通安全教育中心等一个大厅十一个中心的相关专业业务系统建设以及同原有业务系统的接口对接。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及机动车驾驶人专业业务信息系统。其中,智能化系统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及机动车驾驶人业务信息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机房工程、弱电综合管网系统、无线对讲语音网关系统机动车驾驶人业务信息系统包括车驾管业务系统、业务排队叫号系统、机动车远程监管系统、车辆、驾驶人业务监管系统、车、驾管电子档案系统、音视频云系统、12123服务平台系统、交通安全及文明交通教育管理系统。总投资额约61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深化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及安装、软件系统的应用开发、测试、试验、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专用仪器仪表及维修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维护和缺陷的纠正等系统集成服务内容。投标人需对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系统的安全和质量负全责,对系统的建设、验收和按时顺利开通负全责。车辆管理所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的全部施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相关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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