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乌弄龙·里底电厂反恐重点目标项目达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4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乌弄龙·里底电厂反恐重点目标项目达标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乌弄龙·里底水电厂(以下简称 “乌弄龙·里底电厂”或“电厂”)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负责澜沧江上游乌弄龙、里底电站、托巴开关站生产运行管理任务。电厂营地距下游维西县城公路里程约为125公里,距上游德钦县城公路里程约为100公里,距离大理市程约为485公里;距上游乌弄龙电站里程约20公里,距下游里底电站里程约10公里。
里底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水库总库容0.745亿m3,正常蓄水位1818.0m,混凝土重力坝,电站装机容量为420MW。里底水电站上接乌弄龙电站,下邻托巴电站。里底电站枢纽建筑物由河床式厂房、溢洪道、泄洪底孔、排沙孔、左右岸非溢流坝段、中控楼及开关站等组成。
乌弄龙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水库总库容2.84亿m3,正常蓄水位1906.00m,混凝土重力坝,电站装机容量990MW。乌弄龙电站上接古水电站,下邻里底电站。枢纽建筑物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和坝身泄洪建筑物、右岸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开关站、左岸中控搂等组成。
为确保乌弄龙电站、里底电站以及永久营地安防反恐设施设备齐全、可靠,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对两电站生产区域以及永久营地安防设施设备加装是必要的。通过实体屏障设置、周界探测报警及视频手段,采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对各不同区域的人员、车辆出入进行控制,监控各种非法入侵,对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和恐怖事件,能做出及时、快速和准确的响应,为电站的安全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
2.2 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
2.2.1项目
2.2.2 项目范围:乌弄龙电站、里底电站、永久营地、110V施工变、机电物资库、气体库及堆场。
2.2.3项目内容:根据乌弄龙·里底电厂现有的治安反恐怖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电力系统治安反恐怖防范要求:水力发电部分》的规定,结合电厂治安反恐怖设施建设的实际需求,通过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完善电站生产区、永久营地的周界、出入口的治安反恐怖设施,主要包括:
(1)完善电站周界及出入口实体设施及警戒标志。
(2)完善岗亭标识、警戒标志、照明设施。
(3)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4)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建设。
(5)电子巡查系统建设。
(6)车辆阻挡装置建设。
(7)安防监控中心建设,设置一套安防监控系统,将各子系统集成管理。
2.3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具体以电厂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附件1: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乌弄龙·里底电厂反恐重点目标项目达标建设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至少1个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提供职称证明、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
(3)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治安反恐电子防范系统建设(改造)或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包含封面页、合同内容、合同价款、签署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