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2022年9月大唐黑龙江发电 碾子山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道路施工—2022年9月大唐黑龙江发电 碾子山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碾子山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唐碾子山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大唐碾子山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项目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50MW。
2.3 计划工期: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9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道路施工(包括挖填方、路面结构层、路基换填、挡墙、管涵、护坡、排水沟、防撞墩、警示牌、指示牌、交通标志、余土外运、利用修复水泥路、配合设计单位交桩和接桩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外);配合发包方完成工程验收(含质量监检等)、移交的服务。
2.5本次碾子山示范、宾县二期两个风电项目同时开展场内道路施工招标,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按照碾子山示范、宾县二期的顺序,依次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成为另一标段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2.6根据地方政府水保、环保政策要求及项目道路实际情况,道路土方、石方开挖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弃运,不得堆放在道路两侧。如发生临时占地,由承包人承担有关费用。
2.7鉴于目前新冠疫情情况影响,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全过程疫情防控相关所有费用,发包人不再因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对承包人予以补偿。承包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提供体检报告与核酸检测报告供委托人审核,且应充分了解地方防疫要求,并地方防疫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甲、乙两级)或
3.2.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项目管理工作,近5年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风场道路工程施工或相同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